重庆日报讯 (记者 左黎韵)7月7日,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,自2020年7月新修订的森林法实施以来,我市全面落实法律制度措施,强化森林资源保护、培育和合理利用。截至去年底,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4.5%,排名首次进入全国前十位;森林蓄积量增加到2.5亿立方米,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、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“新森林法实施两年来,我市林草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,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水平显著提升。”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两年来,我市以林长制为总抓手,落实各级林长近2万人,各级林长累计巡林22.9万人次,重点开展了以防火、防虫、防侵占为主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,2020年以来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均保持在低位。
新森林法加大了对天然林、公益林、珍贵树木、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,并专门增加了关于植树节的规定。这使我市全民爱林护林意识进一步增强,在社会中形成各行各业、全市上下共同参与植树造林、建设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。
围绕新森林法的实施,我市深入开展了国土绿化提升行动、退耕还林、国家储备林、“两岸青山·千里林带”等重点生态工程,2020年来累计完成国土绿化营造林任务1522.2万亩,有效促进了国土绿化面积和森林质量双提升,同时也推进了城乡绿化一体化,构建起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。
新森林法对“森林权属”进行了明确,厘清了森林资源各权利主体的权利边界、权利实现方式和条件等,在此基础上我市探索了“横向”“纵向”两种森林生态补偿机制,有效激活了沉睡的森林资源。
中心城区资金充足,可用地紧张,新增造林空间十分有限,而山区区县森林覆盖率指标高,绿化潜力大,经济却相对落后。“通过实施‘横向’生态补偿,让保护发展生态的地方不吃亏、能受益,解决了多年来尚未解决好的跨区域林业生态补偿难题,形成共同担责、共建共享的良性循环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截至去年底,南岸区、江北区等地相继与城口县、巫溪县等区县签约了8单“横向”生态补偿协议,总交易森林面积指标36.23万亩、总成交金额9亿多元。
据了解,接下来,我市还将持续实施“横向”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,推广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机制,探索将集体林地(林木)、财政补贴、劳务收入等量化入股,建立林农利益保障机制等方式,进一步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的通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