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重庆新闻3月1日电(记者钟旖)记者1日从重庆市科学技术局获悉,新修订的《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今日正式施行。
“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广泛集聚创新资源,激发创造活力,完善制度保障,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。《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》施行已逾10年,部分条款难以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形势、新要求。”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重庆市科技创新整体水平还不够高,短板和“痛点”仍较突出,在重大引领性的基础研究原创成果、影响力大的科创平台等几个方面还存在欠缺。
该负责人称,立足新的发展阶段,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定位,对重庆科技创新制度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新修订的条例从立法层面积极回应了重庆市科技创新的制度需求。作为科技创新领域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,条例对科技创新制度建设具有统领性、基础性作用。
据介绍,修订后的条例共71条,分为十章,包括总则、科技创新活动、企业科技创新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、科技创新人才、科技创新承载区、科技创新开放合作、科技创新保障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。主要着眼于完善政府科技管理职能、加强基础研究源头供给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、支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、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、明确承载区功能定位等七个方面进行规范。
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重庆市科技局将进一步破除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,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的质量效率,聚焦关键重点、明确科技创新主攻领域,助推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科技创新,更好地支撑引领新时代重庆高质量发展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