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重庆新闻1月30日电(张旭)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30日通报了一起案件,一摩托车司机非法从事营运行为,先是要了高价,后听说乘客要举报,立马把车费从200元(人民币,下同)降为50元。
据介绍,乘客小刘当天从大学城前往重庆西站,准备坐车回家,出门时被一“摩的”(即摩托车)司机陈某拦住,说坐“摩的”不堵车,可以快速到火车站,因为赶时间,小刘没有问价格就坐上了摩托车。
“摩的”司机陈某驾驶摩托车到达西站后,向小刘索要车费200元,确实高于市场价。小刘觉得陈某要价太高,说要向交通执法人员举报司机乱收费,陈某见状连忙说“给五十就行了”,但小许觉得自己被“敲棒棒”,坚持向交通执法人员举报。
接到举报后,交通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,了解到陈某不具客运经营从业资格证,而且摩托车也不能用于从事客运经营,陈某的行为违反了《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“禁止货运汽车、拖拉机、摩托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、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”。
执法人员对陈某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,并追回了陈某已向小刘索取的50元车费。同时,执法人员也告诉小刘要乘坐正规车辆,乘坐不正规车辆反而要被耽误时间。
鉴于小刘将乘坐的火车即将出发,执法人员热心为其带路,最后让小刘坐上了回家的列车。(完)